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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派议员要集体辞职?曾钰成:到了最后大多数人不肯走的丨香港一线

秦玥 直新闻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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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会选举推迟一年,“真空期”问题备受关注。

 

周二,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香港第六届立法会全体议员继续履行职责不少于一年,直到新一届立法会依法产生为止。此举被视作将为香港选举制度开创先河。

 

对此,深圳卫视&直新闻记者秦玥12日专访了香港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他表示,人大常委会这一决定清晰合理;而容许被选举主任取消参选资格的四名议员继续延任,也完全符合政府因疫情而押后选举的出发点。

 

人大决定之前,反对派议员们号称要“总辞”(集体辞职),但人大决定出炉后,反对派又炒作人大决定是想他们“跪着回来”,是在“分化”他们。对于反对派议员的去留,曾钰成判断“不会有少数人走,要走就大家抱着一起走,到了最后大多数人不肯走的。我认为是必然的。”

 

曾钰成又认为,人大常委会做的这个决定是最合适的,带出来的后果和效果是最好的。解决了真空期问题之后,港府要定好优先次序,有哪些事情一定要先做好。

 

“我认为抗疫、防疫一定要加大力度去落实。”



 

采访内容如下:


 

深圳卫视&直新闻记者秦玥:这次人大就香港立法会真空期的决定和香港之前讨论的很多方案都有点不一样,您知道这个决定后觉得意外吗?我们知道您当时也曾经提出过延任的方案。

 

香港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人大这次的决定是一个(解决立法会真空期的)最合理的办法。

 

我之前提议的办法是不需要惊动人大常委会,在香港自己的法律框架下可以解决。不过政府选择了两步走的做法,第一步是用紧急规例条例,在公众健康安全还受到疫情威胁的情况下,行政长官和行政会议不需要经过立法会就可以制定规例。这个规例就是将选举推迟一年,这解决了推迟的问题。但是立法机关出现了真空期,特区政府就觉得要靠人大常委会解决了。

 

该如何在一年中设置一个正当的立法机关?之前有两种主流说法,一个是为期一年的所谓过渡立法会也好、临时立法会也好、看守也好,为期一年;另一个是将第六届延长一年。

 

先说第一个,如果单独设置一年任期的立法机关来说,这不单是违反了《基本法》第69条,第69条说的是任期4年;更重要的是也违反了第68条,第68条说的是:立法会是选举产生的。如果设置一个为期一年的立法机关,那该怎么产生呢?在疫情下又不能选举,能选的话都可以直接选第七届了。所以你要弄一个新的立法机关、为期一年还不是选举产生,那就违反了《基本法》第68条。

 

我的见解是,《基本法》第68条比第69条还要重要。因为第68条是中国政府所指明的国家对香港基本方针政策里有的。中国政府一早就讲过特区的立法机关是由选举产生。但任期是几年?没说,写《基本法》时候才写进去的。所以改变任期(延任一年)是抵触了第69条,但没有抵触国家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

 

但你要成立一个特别的立法机关、还不是选举产生的,这就抵触了国家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这是我当初分析的,可行的办法就是让第六届延长任期一年,但这在《基本法》也没有,在《基本法》框架里找办法也没有,因为写《基本法》时候是想不到选举进行不了的。

 

还有我看过《宪法》对全国人大任期的规定,《宪法》第60条规定全国人大任期每一届是五年,但紧接着说任期届满前两个月就要进行下一届选举,如果遇到非常情况不能进行选举,人大常委会就可以在2/3人数通过下将选举推迟,在这期间由现任的全国人大延任。这解释得很清楚,也解决了问题。所以《宪法》第60条已经给了香港启示。虽然《基本法》没有类似《宪法》相关的规定,但说明了在国家层面上,对于换届选举举行不了的情况,应该用什么方式去做?就是推迟、延长现在的任期。

 

那对DQ(取消参选资格)的四名议员该如何处理?我想指出几个事实:第一,因为无论特区政府至人大常委会,以及向人大常委会说明这次决定的港澳办主任都强调,为何要推迟选举?只有一个原因:“疫情”。

 

“疫情”就类似《宪法》第60条列出的非常情况下无法进行选举。这是特区政府交给人大常委会的请求,因为疫情才要将选举推迟。所以那为什么要DQ这几个议员呢?这和选举无关。处不处理这几个被选举主任裁定为不符合参选资格的议员,和疫情没关系。所以我认为人大常委会做这个决定干净利落,就是第六届在9月30日后继续履行其职责至少一年。要是再附加一笔上去:哪些人不能继续延任,那会不会引起疑问呢?要不要再进行解释说明?那就别再说是回应特区政府是因为疫情才押后选举的,就不能这么说了,你只能说是顺便解决其他的问题。所以我认为人大常委会是考虑过之后,决定不应该这么做。

 


深圳卫视&直新闻记者秦玥:其实在决定之前,绝大部分的建设力量包括议员、人大代表等对DQ四名议员的呼声都很高,人大做决定以后,大家虽然表态支持,但我听坊间说也有人觉得失望?

 

香港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我很理解你说的建制派议员、人大代表的期望,同时我也公开讲过,我同意谭耀宗的说法。即“有点尴尬”的情况。这一边,选举主任已经说了这些不符合参选资格,而参选的条件和出任公职的条件是一样的,根据2016年11月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104条的解释,拥护《基本法》和效忠特别行政区是参选和出任公职的法定要求和条件。既然参选不符合条件,为何他还能出任呢?这是我理解大家的说法。

 

但是正如我刚才所说,特区政府提出、中央考虑的问题,是纯粹从疫情出发。第二,即使你说要考虑DQ的问题,人大常委会已经做了决定了,2016年解释第104条的决定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已经告诉了大家,人大常委会的宪制地位是不适合裁决具体到哪个人身上的,人大不会这么做的,主要是定下原则。

 

我岔开一句,2016年时人大解释104条,参选和出任公职都要符合要求。而对于参选的要求,香港是有机制去执行的:有选举主任把关审视参选人是否有效提名,要看是否相信该名参选人是否真诚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如果有理由相信不是,就可以取消他的有效提名,所以就有了DQ(取消参选资格)。

 

但是出任呢?有什么机制?一个在任的议员,大家说他做的事情似乎不是真诚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那可以通过什么程序来剥夺他的议席呢?DQ他?其实是有两个办法的。第一,根据《基本法》第79条列出的七种情况是可以由立法会主席宣布该名议员丧失议席;当中第七种情况就是违反誓言,如果议员违反誓言,他就可能丧失议席,但不是自动丧失,而是需要由立法会2/3多数通过议案剥夺他的议席,这是一个程序。

 

你刚才说的这批建制派议员,如果他们觉得这四位议员不能再继续做了,觉得他们不符合出任公职的条件,那可以提出动议,在立法会内部辩论,在表决的时候有2/3的议员都支持,那这几人就可能被革取议席。当然如果目前非建制派议员延任的话,那建制派不够2/3,那就做不到。但这是有机制的,不是没有。

 

第二个办法是通过司法机关、法院来取消四人的资格。这就好像是2016年没做好宣誓被DQ的议员那样。这个做法就是说如果10月时候梁君彦主席出来开会了,开会的人包括那四位被DQ的反对派议员,如果有市民提出司法复核,认为立法会主席是错的,应该判他们无权坐在立法会内开会。法庭根据事实来裁决、市民胜诉的话,那这是另一条途径。

 

今天早上我都听到一些建制派人士表示失望,但不能把不是人大常委会负责的都抛给人大常委会来做,人大常委会要做的已经做了,原则在这里。

 

谭耀宗在人大常委会开会前也说,相信常委会会列出原则,原则已经有了:拥护和效忠,这就是条件。如何执行?刚刚机制我也已经说了。除非特区政府决定通过本地立法再定出一个机制,去剥夺这些议员的议席,但我觉得这可能性很小。

 

总之,我的意见就是如果建制派议员不服气,你就可以提出动议去剥夺对方的议席;如果有人大代表不服气,你可以到法院去告主席梁君彦,那几个人不符合议员资格。

 

要解决的问题有很多,所以人大常委会在这个问题上不去接触是很明智和合理的。你就算今天DQ了这四个,谢伟俊议员也说了,有的反对派议员比这四个人表现更差,但政府现在一刀切延迟了第七届选举,选举还没做呢,选举主任也还没对其他反对派议员是否拥有资格做决定,这些人就放过了吗?只是这四个吗?这四个还不是最差的,谢伟俊是这么说的。

 


深圳卫视&直新闻记者秦玥:人大决定之前,反对派议员们号称要总辞,但人大决定出炉后,对于是否选择延任,这些人好像出现了内部分歧,您怎么看反对派议员下一步动作?

 

香港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实事求是来说,反对派议员当然是想要留下了。从哪个角度说都是,如果反对派自己选择走,建制派议员不知道有多开心:你们走吧!你可以想一想,如果整班反对派都走了,这一边建制派完全主导了整个议会,争气的话,真的能做到事情出来,让香港市民看到,原来没有反对派这么好。


当然如果政府与建制派议员不懂得这道理,以为趁着反对派不在,就整几条有争议的“辣招”通过,让很多市民害怕,说坏了,原来没有反对派,政府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当然不行了。结果到了第七届选举的时候,可能输得落花流水,市民都投反对派去了。但如果能让市民觉得政府的抗疫措施、纾解民困的措施是很好的,这些措施说过就过了,没有反对派拉布,比如财政预算案能恢复正常化,一次会议大家就通过,市民就会拍手叫好。

 

所以正路来说,反对派一定不愿意自己退出舞台,当然愿意留下啦。问题是就像你刚才说的,前段时间建制派议员、人大代表出来呼吁DQ他们,也是有好处的,因为这形成了一种舆论,反对派议员现在在炒作人大决定是想他们“跪着回来”、是在“分化”他们。DQ我们几个,然后其他伙伴还坐在议会里,我们不接受,我们要共同进退。所谓“DQ我一个,全部都不做”。

 

他们虽然是这么说,但之前其实内部也有不同意,也有矛盾的。因为真的能共同进退吗?之前他们反对,罗织了很多理由反对(押后选举),但现在人大决定一出,反而是进退维谷。但我估计,到最后大家都讲现实,反对派议员们还是会回到议会。所以我的判断是,第一,不会有少数人走,要走就大家抱着一起走,到了最后大多数人不肯走的。我认为是必然的。

 

但有人会说了,这些反对派议员回到议会后,会不会还使坏。他们当中的很多人还是想继续选的,有这四人为前科,选举主任如果见到这些人大张旗鼓想瘫痪议会,同特区政府作对,那还怎么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呢?那他们会不会规矩一些了呢?这我不知道,因为我没和他们讨论过,不知道他们怎么想,但我认为整体人大常委会做的这个决定是最合适的,带出来的后果和效果是最好的。

 

深圳卫视&直新闻记者秦玥:市民其实也很关心这一年议会能讨论什么议题出来?能不能通过?因为根据之前的经验,内委会正副主席也选了这么久,大家也担心议会可能出现空转。

 

香港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第一,建制派已经吸取了经验,实际上也成功做到了防止类似事情发生。现在内会主席和副主席都是建制派的,所以不存在说内会主席要竞选连任就不能主持会议了,好像之前郭荣铿任副主席拉布拉了七个月,是没这种可能性的。而且反对派重施故技的话,不会得到任何好处。我认为出现去年那么恶劣的情况,可能性是小的。当然也不能期望这一年忽然之间,整个议会神奇地可以做到很多之前做不到的事情,但总之是先解决了立法会真空期问题。我觉得政府是要定好优先次序,有哪些事情一定要先做好。我认为抗疫、防疫一定要加大力度去落实。如果不是的话,民怨会继续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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